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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检校携手共护校园安全
时间:2020-11-2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 

 

2019年12月26日,长泰县人民检察院、长泰县教育局在长泰一中联合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题讲座,由福建省“法治进校园”省级巡讲团成员、长泰县人民检察院的黄敏惠讲授《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 携手共护校园安全》。

 

 

长泰县人民检察院、长泰县教育局相关领导以及全县150名教职员工代表参加了此次讲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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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一号检察建议”?

这源于最高检抗诉的一起案件。最高检以某省高级法院对齐某的判决量刑畸轻为由,向最高法提出抗诉。最高法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,将这名涉嫌强奸、猥亵儿童罪的班主任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。随后最高检分析了近年来幼儿园、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学生的犯罪情况,并针对校园安全存在的管理执行不严格、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、性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高检建〔2018〕1号《检察建议书》,建议完善预防性侵害机制、加强制度落实以及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。此乃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,且编号为一号,故称“一号检察建议”。“一号检察建议”发出后,全国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政策,贯彻落实。



为什么要开展这样的活动?

 

2019年12月20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据: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,在这22个月里,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.25万人!更有专家指出,性侵案件隐案率是1:7,也就意味着每一起性侵案件的曝光,极有可能意味着有7起案件已然发生,只是很多人怕名誉受损等各种原因而没有报案。

 

 


讲座过程中,黄敏惠频频发问:如果女性强奸已满14周岁的男性,构成犯罪吗?如果男性强奸男性,构成犯罪吗?如果女性与和不满14周岁男性自愿发生了性关系,构成犯罪吗?如果你是法官,对涉嫌强奸罪的齐某,你会怎么判?……

与会人员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。


现场互动气氛热烈。

 

  


法律针对校园性侵或教职工涉性侵未成年人有无特殊规定?

 

 


所以,教职员工在校园内性侵未成年人,要从严从重处罚。


 

黄敏惠以《麦田的守望者》为结尾,与在场教师共勉,呼吁各位人民教师杜绝做个侵害者、善于做个保护者,携手共护校园安全,让校园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港湾!

《麦田的守望者》:我要当名麦田里的守望者,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,几千几万的小孩子,附近除了我之外没有别的大人,我就站在悬崖边,孩子都在狂奔,如果有哪个孩子跑到悬崖边来,我就把他捉住。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,我只想做个麦田的守望者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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